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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山东大学2018年“新知青 新家乡”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暑期社会实践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单位: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着重强调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鼓励大学生关注家乡发展,用知识助力家乡振兴,我校在2018年暑期开展“新知青 新家乡”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经过前期的提案征集与评审,学校已选拔10支由高年级学生组成的专题队伍,构成“新知青 新家乡”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社会实践专项精品化项目实践团队。现为推进本实践专项的大众化开展,校团委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团省委青春扶贫行动的部署,以团省委“三下乡·千村行动”为契机,搭建学生助力乡村振兴平台,鼓励所有在校生投身到助力家乡振兴的工作中去,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主体

山东大学全体在校生

二、实践内容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青少年,围绕人才扶贫、科技扶贫和公益扶贫,重点面向全省脱贫任务较重的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支教支医、助残助困、科技推广、政策宣讲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调研实践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支教支医:结合当地基本情况,协助教育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支教支医实践活动。重点为建档立卡家庭开展义诊服务、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知识宣讲,同时为帮扶村青少年开展课业辅导、亲情陪伴、心理疏导等活动。

2.开展助残助困:走访当地因家庭成员残疾、重病、突发意外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开展爱心捐助、权益维护、法律支持、生活技能培训、残障精神关怀等活动。

3.开展科技推广: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开展农技人员培训、互联网科普讲座及实际运用、先进技术推广、生产实践指导等服务活动。

4.开展政策宣讲: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和政府扶贫保障政策,深入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

5.开展社会调研:调研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党和政府脱贫政策落实及精准脱贫三年推进综合情况,形成科学严谨的项目报告,为当地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组织执行

本次深入推进“新知青·新家乡”工作将重点围绕“千村行动”的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帮扶村较少的地市主要依靠团市委的力量,指导县(区)团委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和驻地高校来开展活动(附件1),帮扶村较多的菏泽、临沂两市通过团市委前期调查将帮扶村及相关帮扶需求给予公布(附件2),各志愿服务团队通过先申报认领后统一调配的形式与各帮扶村进行匹配。

2018年以前已开展工作且与原帮扶村联系后可继续进行的队伍原则上不再变动帮扶村(指所帮扶村未在本次公布的2000个村内的队伍),填写《“千村行动”原队伍登记表》(附件3)后可继续开展活动。

四、团队申报

1、团队申报条件

(1)鼓励学生进行跨年级组队,以保证实践服务活动能够连续开展。

(2)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方案将作为团队是否入选的主要依据。

(3)每个团队学生人数为5-15人,确保在村服务时间不少于15天,另须安排专业老师带队指导。

2、队员素质条件要求

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素质条件:

(1)能够深刻理解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能力,乐于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拥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创作或其他形式传播活动过程;

(3)身体素质良好,适应大运动量户外活动;

(4)有吃苦耐劳精神、遵章守纪意识和团队荣誉感。

3、团队申报要求

拟申请参加活动的团队参考重点扶持村镇名单(附件2)并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对口村镇并拟定团队实践服务项目,填写《实践团队申报表》(附件4),附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各学院团委审核后统一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审核汇总情况并报送至团省委;团省委根据团队申报条件和项目初步方案制定情况等,确定入选实践服务团队及其对口帮扶村镇,并进行反馈。

五、时间安排

1、实践活动准备与开展(6月下旬-9月初)

经团省委审核反馈,于6月下旬确定入选实践服务团队,各团队应积极联系对口帮扶村镇(可通过团县(区)委联系派驻“第一书记”或大学生村官),重点摸清所帮扶村的建档立卡家庭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形成实践服务项目实施计划书(包括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目标、总体目标等,项目内容应重点涉及建档立卡家庭帮扶情况),并由校团委整理报团省委备案。7月中旬,各实践服务团队按“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与具体实施方案赴对口帮扶村镇组织开展各项扶贫活动,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各队在入村服务的同时,应注重收集整理真实生动、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通过指定平台系统展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记录帮扶村镇的发展变化,形成“千村行动”专项社会实践行动的影像日记,团省委将集中通过简报、网站、微信、微博、画册等形式刊发优秀文章及报道先进典型。

2、实践活动评选表彰(10月)

专项行动结束后,每支队伍需带回所帮扶村开具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信(加盖公章),队伍中的每名老师和同学凭证明信均可获得一张省级志愿服务证书。团省委将根据各高校的总结、表彰、推荐情况,结合帮扶村镇评价、青年学生反馈和社会反响等,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个人、团队和学校及相关团市委、团县委进行专项总结、表彰和奖励。具体工作详见后续通知。

六、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根据团队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各实践团队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山东大学XX学院“千村行动”实践服务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与加盖公章扫描版、学院各团队《实践服务团队申报表》(附件4)、《“千村行动”原队伍登记表》(附件3)一并打包,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4日17:30前,以“学院+2018年千村行动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dushsj2018@163.com。

以上未尽事宜,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李 齐 88369957

孙同学 15866632936

附件1.地市帮扶村镇名单(扶贫村较少地市).xlsx

附件2.重点扶持村镇名单(菏泽、临沂).xlsx

附件3.《“千村行动”原队伍登记表》.docx

附件4. 《实践服务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5. 《山东大学XX学院“千村行动”实践服务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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