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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6:01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培养单位:

《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业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

201754


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和引导博士生接受更严格的科研训练,支持博士生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研工作,学校设立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学全日制非定向普通博士生四年级以上、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三年级以上、直博生五年级以上,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

(二)选题立论新颖,研究课题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科研成果已达到毕业、申请学位要求并有望进一步取得重要成果。

二、资助方法

(一)提升计划专项奖励以生活费资助的方式发放,对经申请、评审、批准获得资助的博士生,学校给予生活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资助8-12万元;

(三)资助时间: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若未满一年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则提前终止资助;一年后取得优异成果者可继续申请,审核批准后可继续获得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两年。

(四)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计划每年资助20名左右博士生。

三、中期检查及结项

(一)提升计划获得者每半年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研究生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继续或中止资助;

(二)提升计划项目获得者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结项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后续程序。

四、申请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升计划项目需经导师同意并推荐,填写《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提交有关研究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申报;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提升计划项目获得者名单;

(四)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实施。

五、其他

(一)提升计划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导师应定期检查博士生的科研进展情况,并积极为博士生的科研创造条件;

(三)提升计划项目获得者须在研究成果及博士学位论文中注明受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 for Outstanding PhD candidate of Shandong University)。

上一条: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 下一条:山东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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